鄭在書中說他國中時,見到有個女孩寫給隔壁班男孩的情書被貼在佈告欄上,結果遭到圍觀的鄉民訕笑,他基於一時義憤便把情書撕下來丟到垃圾桶,然後瀟灑地離開。但流言傳來傳去,傳到後來變成他是情書裡的男主角......
我就想起啊......考插大的時候很衰小意外地和專科時期的某男同學同屆考上同校同系同級同班,詭異的是:當時考進同級的七個轉學生中,就只有我們兩個被編到同一班,另外五個人則是被編到另一班。
Why?Why!?Why!!!
吾本來還很期待可以去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演出一個完全沒人知道的人格~結果現在班上有一個認得我的人,只好平淡無奇地低調度過僅餘兩年理應瘋狂的大學生活......
當然,照小說的寫法,和異性同學有這麼巧妙的緣分理應發展些什麼出來,但我對這位同學的認識除了他的名字怎麼寫、平時和哪些人廝混、最後一年和(專科)班上某女同學成為班對(還是其他人告訴我的),其餘一概不知。原因是:
1. ㄚ我五年的專科生涯有四年半都耗在社團,沒時間留給班上的小圈圈。
2. 另一點不足予外人道的原因說來不厚道......
但這個男同學根本就不是我的菜啊!!!
自命為我的朋友的人,有沒有在這宗八卦上為我辯護過?像捍衛你們自己的名聲那樣戮力?
(妳明明就很希望大家把妳當成強勢又心機重的壞女人,幹嘛這樣逼朋友跟妳輸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