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8日 星期一
偶像天團
2013年3月16日 星期六
露露聽我說
「露露聽我說」巡迴到高雄,當粉絲的沒有理由不去盡個義務。
只是它一開始的介紹並不吸引我:
「假設你婚姻裡的第三者,不是專門拐騙人家老公的狐狸精,而是一隻惹人疼愛的小母狗......」
一、我對人獸戀沒興趣。
二、對第三者跟外遇的故事很厭倦。
但進一步閱讀故事大綱,看來是個中年危機的故事:
年過四十的先生﹍維誠,最近常在辦公室發呆,因為﹍沒什麼事該愁,好像人生該努力與奮鬥的動力漸漸消失,為家庭打拼的任務也好像告一段落,自己還想完成的夢想,好像這年紀也完成不了了,所以﹍只好發呆。
但是太太﹍麗芬,就不一樣了。對於小孩都已長大,重返職業婦女的行列,麗芬正為自己出版的新書四處忙著演講、座談,充滿鬥志,容光煥發!
一天下午,維誠因與公司老陳為芝麻小事大吵一架,翹班到公園以示抗議。這是他這幾年來,覺得做得最有意義的一件事了!當維誠正在為中年危機恐慌,找到一絲絲出口而痛快,但卻又同時悲哀找不回年輕熱情的當口,一隻流浪狗正笑瞇瞇的向他搖著尾巴,緩緩伸出牠的前腳,搭在維誠的膝上,這是一隻年輕的母狗!於是,維誠把這隻狗帶回他高級的公寓,維誠發現,生命正在用全新的姿態向他招手,他決定收養『露露』!
故事裡有兩個主要場景,一是維誠與麗芬的家:
採光良好的挑高空間、令人肅穆起敬的白色家具、長得不合理的沙發,是這兩人一狗間的生活重心,也是所有問題的衝突點。
在露露尚未進駐這個家之前,隱喻著維誠與麗芬之間的疏離~一坪250萬的豪宅、潔白無垢的舒適沙發,這樣的家自然是不適宜養有毛動物的,於是這對別人眼中從不吵架的「賢」伉儷,經常為了類似「狗上沙發」這種事產生爭執。
記得小時候讀福爾摩斯「失蹤的銀星號」時,曾有短評認為因為主角是動物,所以主人翁的節奏感較弱。雖然我沒有這樣的感受,卻很怕這齣戲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幸好這戲的主角是女人,能幹女人與bitch之間激盪出的能量是很豐沛緊湊的,否則稍有示弱便會被對方搶走地盤與男人。(不然甄環傳怎麼會紅)
時至中年還要追求少年時的熱情,原本就是一件危險的事~也不想想骨頭都不軟Q了。
但無論到了幾歲,「年少」永遠都還像昨晚才發生的事,會在人遇到挫折的時候想起那時:想要改變世界的志氣、和夥伴間團結的友誼、對生命永不熄滅的熱情、用盡全力直到最後一秒的努力......現階段,只剩下生命體之間的交流還維持著,其餘的已無暇兼顧。
卻不能不避免(麗芬)或不能不渴望(維誠)與人再鏈結起情感上的羈絆。
危機並非這之間的落差才產生,兩個同樣渴望的人(失樂園)或兩個同樣避免的人(花樣年華),都一樣忽略情感帶來的力量,只幸好......衝突會迫使人們進行溝通,這才是最重要的。
這個故事,只要養過狗的人,最後都會忍不住落淚。
看戲的時候,一直對著麗芬默唱梁靜茹的「第三者」:
她只是無意闖入的第三者,
我們之間的困難在她出現之前就有了!!!
小孩跟狗是無辜的。
附近有位大叔,十幾年來總遛著兩條長毛大狗~女人應當是會怕那麼大隻的狗。
為了維持狗兒的運動量,他一個下午總要帶著牠們溜上好幾公里(但也沒見他瘦下來)。
他話也不多,但見人對他笑、他也笑還人,笑容裡除了驕傲,總像還帶著一股歉意:沒有那種"家裡我說什麼就是什麼"的爽快,也沒有那股"男人說話,女人插什麼嘴"的蠻橫。印象中,我和大叔只聊過一次狗、一次小孩,端看我手邊牽著的是什麼。
前些日子,見大狗只剩一隻,遞補上來的是幾隻這輩子怎樣也不可能長那麼大的小狗兒。不能問一個那麼愛狗的人他的狗怎麼了,也許會在大馬路上就哭了起來......
家裡來來去去的狗很多,但嚴格養起來是兩隻。雖然我不是主要照顧者,但兩隻都讓我有很深的虧欠~無論是狗還是人,和另一個生命在一起,若沒有抱著寬容的愛和照顧的覺悟......不,我還沒有那樣的覺悟!
「那個不能說名字的人」養過一隻大狗,我曾經想和那條(母)狗建立好關係。但也許是感應到我的企圖,牠始終對我不友善;每當我伸出手想撓牠的下顎時,牠總是惡狠狠地張嘴低吼說要吃掉我的手......到底,男人都是怎麼愛他們的狗?
維誠與露露之間單純的感情,只要一回到這個家,不得不複雜化成三個「人」的關係。
麗芬說了:
「我是喜歡狗,但我喜歡的是別人家的狗!!過去二十幾年我像條狗在照顧這個家,現在我不要再養條狗伺候牠!!!」
老實說,我很認同麗芬的心聲啊......老娘要是想天天接送小孩、監督功課當偽父母的話,早就自己生了!!